不用扣繳個人補充保險費。
眷屬死亡,員工領取之喪葬補助費屬薪資所得(格式代號50),但因其非具「獎勵」性質,所以不用扣繳個人之補充保險費;如員工本人死亡,眷屬領取之喪葬補助費,非屬薪資所得,免予扣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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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ock0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